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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才能自动离婚

怎样才能“自动离婚”?

概要:有没有自动离婚?离婚有几种方式?为什么有人协商一致了还要到法院诉讼离婚?

作者:杨文战律师 ,欢迎分享!其他网站使用请联系授权,标明作者及微信(lawyerywz)

一、有没有自动离婚?

常碰到有人问:杨律师,怎样才能自动离婚?分居两年是不是就可以自动离婚了?

首先,在我国绝对没有自动离婚一说。离婚必须要经过某种官方(或法院或婚姻登记机构)认可的形式,履行一定程序后才能完成。

除非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,双方只是法律不保护的同居关系,那可以自行结束,只要是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,就不存在自动离婚。

有人听到离婚就想到必须分居两年,实际上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只是在法院审理时,双方对是否离婚有争议,法院认定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的参考标准之一,但不是唯一,也绝不可能因此自动离婚。诉到法院具体如何认定双方感情构成破裂,杨律师今后会介绍,今天先谈谈离婚的方式。

二、离婚只有两种方式

在我国大陆,离婚只有两种方式,要么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,要么是到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。

1、协商一致可以办理协议离婚。

条件: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、孩子的抚养问题、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,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。

双方必须对所有问题全部协商一致才能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,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,但孩子问题协商不成、财产问题协商不成,都没法办理登记离婚。当然,双方如果一致急于离婚,都同意先共同搁置财产争议,到时可以办理离婚登记。

手续:登记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。

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:

(一)双方的户口簿、身份证;

(二)双方的结婚证;

(三)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。

办理登记离婚,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,这是非常快捷的方式。但是,要求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齐全,且必须都亲自出面到一方户籍地办理。

2、协商不成只能诉讼离婚。

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抚养权、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,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,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。

诉讼管辖:

到哪个法院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,离婚案件法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,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,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。

但有些情况应由原告住所地管辖,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:

1、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;

2、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。

3、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,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
4、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
到法院起诉离婚,当然比登记离婚复杂。要带自己的身份证、结婚证并准备好诉状,及相关涉案证据。

三、协商一致能否诉讼离婚?

在双方对离婚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,有时会不方便拿到户口本,只有身份证和结婚证。比如夫妻协商一致了,但父母不同意,且户口本在父母那儿不给。

也有时夫妻双方双方长期在外工作,不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离婚。这些情况下,是可以变通地在法院诉讼调解离婚的。

诉讼调解离婚,即参照诉讼离婚的方式在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,谁当原告谁当被告无所谓,起诉时即向法院说明双方已协商一致,除诉状外同时准备好协商一致的文件。

对立案时即表示调解离婚的,一般法院会有简便操作方式,快的当天也可办理完毕,慢的数日内也可办理。当然,这种方式通常也要求双方亲自到场。

注:关于起诉离婚的标准、离婚抚养权争议、财产分割等问题,今后会陆续整理发布,欢迎订阅本号或加微信(lawyerywz)关注!《实用法律知识》,实用、通俗、易懂的法律手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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