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S
新闻资讯
新闻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公司新闻

因感情不和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了吗

司法实践中,经常有当事人咨询我:“我跟我爱人已经分居两年了,按照法律规定是不是已经自动离婚了?”每一次听到这样的问题,我都哭笑不得,但是确实遇到的不止一个两个,确实有部分的当事人都这么问。我只好无奈又幽默地回答:“是的,你很内行。”

从我国的《婚姻法》颁布到现今《民法典》已经正式实施,翻遍条文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自动离婚的。离婚的方式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协议离婚,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;一种是诉讼离婚,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。办理离婚手续涉及人身关系,是比较严肃的事情,怎能自动离婚?

怎样理解“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”?其实法律意义上的分居,由两个要素构成:其一在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的废止,夫妻双方完全分开生活;其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主观上有分居生活的意愿,即在主观上拒绝夫妻共同生活。

《民法典》第1069条第4款规定:“因感情不和满分居两年。”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,即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。双方分居必须满两年,指的是从夫妻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已经持续分居满两年。分居期间不能累加,如果分居期间又和好,不能将分居的时间累加,而应当从起诉离婚前的一天计算,不间断地分居满两年的时间。

在司法实践中,以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条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,一般由原告提供证据予以证实。提供的证据应当证实的是原告起诉离婚前一天,夫妻两人已经不间断的分居满两年。该证据最终能否作为案件的定案依据,还是由法院予以审查。

如何理解“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”?你有什么看法?欢迎你对这篇文章进行点赞、关注、转发和评论。我们下一期见。

×
添加微信好友,了解更多产品

点击复制微信号

微信号:wx888

复制成功
微信号:wx888
添加微信好友,了解更多产品
去微信添加好友吧

电话

12588888888
12588888888

微信

二维码扫一扫添加微信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