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有个当事人咨询到“离婚满两年就自动离婚了,是吗?这纯属大家对法条的误解,下面笔者给大家说说,法律关于这块是怎么规定的?
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1、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;
2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3、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4、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;
5、一方被宣告失踪、另一方起诉离婚的;
6、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的。
因此并不是分居满2年就自动离婚,如果想引用该条起诉离婚,需要注意以下两方面(1)分居的理由必须是因感情不合,并非其他,比如出差、异地等(2)分居满2年,并不是自动离婚,而是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,通过法院的判决确定离婚的事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