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家庭是最常见的一种案件类型,也是咱们老百姓最有可能接触到的。从本律师执业开始,就常常接到当事人各种咨询,其中我认为误解最大的,就是我常常听到当事人说:“律师,我和我老公/老婆分居已经好几年了,是不是就自动离婚了”。对此,我思考了一下,对此误解的来源,可能是源自这一法条:
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这一法条,由于提到了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作为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,因此,可能给大家造成了这个误解。
在这,给大家科普一下,在我国,离婚有两种途径,第一种最为方便快捷,叫:协议离婚。简单讲起来,操作流程就是双方打印好离婚协议,一式三份,带到当初申领结婚证的民政处,当着民政局工作人员面,签署离婚协议。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证。
第二种,就是诉讼离婚,也即是当婚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,被迫采取的这种方式。由于我国离婚率的逐年攀升等各种原因,对此诉讼离婚也在逐步收紧。目前,在实务中,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法院不会同意。因此需要提起二次诉讼,两次诉讼之间会有半年的冷静期。因此,如果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,那么时间成本大概在一年半左右。
最后,周律在此提醒大家一下,不管婚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多少年,都不会有自动离婚一说。如果你的婚姻目前处于分居状态,你千万不能拖着不去处理,你需要尽快启动婚姻诉讼,因为在你分居期间的所有收入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哦!